隨著臺灣文創產業快速發展,各種創作插畫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,許多喜愛畫畫的創作者們有了更多發揮的舞台,也因為越來越多人開始討論「圖像IP」的商業可能性,創作者嘗試自己販售周邊商品、廠商尋找適合品牌調性的IP做授權合作,為彼此找到更多的商機。在授權產業過程會經歷到產製內容、推廣行銷、製造商品等過程,有些初期開始經營的創作者,會選擇同時身兼三種角色,這樣可以兼顧商品品質、獲得較高的利潤,但也因為需要做的事情繁多,難免會分身乏術且被壓縮寶貴的創作時間。
因此在授權產業中,專業的IP分工裡有三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不可不知道,分別是授權商、被授權商以及代理商,而通常業界在溝通時經常會使用英文,因此中英文都需要搞懂,在談合作時才不會一頭霧水喔!
授權商 licensor
將品牌、圖像等以合約形式授予給廠商、代理商等使用權利,並向收取相對應的費用,同時給予圖像使用指導、培訓等,簡單來說就是品牌的擁有者或權利人,如創作方、品牌方等。
被授權商 licensee
向授權商或代理商取得合法授權後,製造成商品銷售之公司即為被授權商。一般來說,許多被授權商都是製造廠商或通路商背景,藉由授權的圖像增加本身產品的價值或客群,產生雙贏的合作。
代理商 agent
透過合約規範取得該品牌部分的權利,品牌本身權利依然保留在授權商身上,而代理商會協助品牌行銷、規劃等事務,是一種經營操作模式。瞭解了授權產業中角色後,你是屬於哪一個角色呢?看懂角色分工後,授權商 被授權商 不會傻傻分不清楚了~
撰文者 成真文創有限公司 陳欣琪